小米YU7的订单量确认之后,至多品牌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虽然订单量基本符合第三方分析师的预期,但确实是诸多竞争企业所难以接受的,如果任由加速拉升产能,新车交付量在第三季度节节攀升的话,同级别其他SUV的销量难免会被冲击。
这时候应该做什么呢?
笔者认为此时应当做的是提升自家产品的竞争力,不论是从性能、能耗、智能和配置方面进行升级,还是从产品价格和服务方面进行提升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总而言之还是要开启技术和服务的良性竞争。

但是总有一些车企的竞争思路有问题,比如搞起了“挖墙脚”的竞争方法;近日,多个新势力汽车品牌开启对“已预定包括小米SU7在内的多个品牌车型用户的转购补贴。”简而言之,假设A已经大定小米YU7并锁单,此时如果退订则要损失5000元的定金;但是这些竞争品牌会为锁单小米YU7的车主提供5000元的损失补偿,只要A去购买它家的汽车。
这就是所谓的“转购补贴。”


不论用“挖墙脚”还是“截胡”来评价转购补贴的做法,其客观上都存在两个问题。
- 毫无商业道德
- 构成不正当竞争
类似的情况并不罕见,在之前也出现过针对某品牌提供转购补贴的案例;并且在其他领域中也出现过,并且有可以用于“同案同判”的案例可参考。比如某健身房开业时提供“预交100元定金抵扣800元尾款”的活动,另一家健身房为了抢夺该健身房的客户,于是提供“只要出具该健身房预定金凭条则可以抵扣自家健身房1000元费用”的方案——这就是在“挖墙脚。”但是该行为很快被首家健身房发现,于是将其行为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后经确认属实,市场监管部门认为第二家健身房的做法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处罚1万元。且首家健身房将其起诉,要求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最终法院认为其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判赔10万元。

回过头来看针对小米YU7的“转购补贴”是不是如出一辙?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这样的做法完全违背商业道德,等同于毫不掩饰的通过非产品或品牌自身竞争力去抢夺小米汽车的客户;其竞争手段与上述案例没有区别,如市场监管部门去以相同逻辑认定的话,凡提供小米YU7或其他品牌车辆转购补贴的汽车制造商或经销商,其行为均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需要重视起来了。
不能因为汽车制造商的工厂对于所在地方有税收上的巨大贡献就能默认其违法行为,地方保护现象可以说是造成或推动汽车行业恶性竞争的一大因素;市场监管部门不应视若无物,不能任由企业资本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否则今天被“截胡”的是小米汽车,明天就有可能是被地方保护着的其他企业。